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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经济开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组关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忻开创小组发〔2019〕1号)

 时间:2019-08-02 11:49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经济开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组

开发区各企业、各双创群体:

  为进一步激发开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资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新创业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忻开管发〔2017〕35号)《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忻开管发〔2018〕53号)文件精神, 经2019年8月1日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2018年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资金现已接受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奖励对象

  在开发区注册、经营、纳税的企业,在开发区管辖范围内从事双创活动的个人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奖励时限

  获得各类认定或奖励的时限须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以文件发文日期为准)。

  三、奖励项目及奖励标准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培育奖励(申报奖励资料见附表1)

  1、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2、复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万元。

  3、纳入全市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奖励1万元。

  注:以上奖励只可选择一项。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奖励资料见附表2)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新培育认定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万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奖励申请表

  2、证书复印件、公布文件;

  3、营业执照;

  4、2018年度在开发区依法纳税的年度完税凭证(不够一年按实际情况提供纳税凭证);

  5、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报表;

  6、承诺书。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至开发区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地址:开发区管委会二楼210室)。

  2、将盖企业公章后的申请表和相关附件编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发送至xzkfqsczx@163.com。邮件和文件名称以“企业名称+2018年XX奖励”命名。

  3、单独提交一份奖励资金的拨付资料(含银行账号确认书2份、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

  五、审批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报送至开发区双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创业创新服务中心)。

  (二)双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审核

  开发区双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提交开发区双创工作领导组审议。

  (三)双创工作领导组决定

  双创工作领导组根据办公室初审意见进行讨论,并就支持项目作出决定。

  (四)结果公示

  根据双创工作领导组议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资金拨付

  开发区财政管理运营部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和双创工作领导组会议纪要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为鼓励创业创新,对区内新成立5年以内的企业,其享受资助资金额度可不与其税收挂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企业及公司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未能按要求及时向开发区有关部门上报相关数据或数据不真实的。

  特此通知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培育奖励申报资料 

        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资料 

  忻州经济开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组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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