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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紫檀街段一位环卫工人态度恶劣,言辞激烈,威胁禁止市民在垃圾桶中投放垃圾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04-16
信件内容 24年4月16日下午15时20分左右,本人从光明小区西北门出门,想在西北门右侧路边的垃圾桶投放正常的非厨余垃圾,被蹲在路边看手机的环卫工喝止住,让我去马路对面扔垃圾。我说我这不是厨余垃圾,就是些可回收纸质类垃圾,没想到环卫工人瞪大眼睛恶狠狠的瞪着我,说不可以扔在这个垃圾桶里,就得扔到对面,要么扔回小区。还说什么我每天就是给你们倒腾垃圾吧。我问环卫工人,意思是垃圾桶不让扔垃圾?人家一直瞪大眼睛恶狠狠的威胁我不让我扔垃圾。该环卫工人态度恶劣,凶神恶煞,像是要把我撕碎暴打一顿。市容环境卫生靠环卫工人,但是也不能不让市民扔垃圾吧。该环卫工人身穿开发区环卫工人橙色马甲,身高较高,凶巴巴威胁人。作为一名普通市民,难道没有扔垃圾的权利吗?难道没有想扔在哪个垃圾桶里垃圾的自由了吗?烦请贵管委会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员身上,对环卫工人进行更良好的培训和指导,对于个别这种类型的环卫工人,也应该提出惩罚,不应放任自流。以免继续做出影响忻州形象和市容的事情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04-19
回复内容

尊敬的住户: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管委会高度重视此事,立即安排环卫主管部门详细了解核实。经了解,情况属实,该环卫工人当时比较冲动,后面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情的严重性,深刻进行了反思并写回了书面检查书,在此,再次向您认错道歉,主管部门对此环卫工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管委会对主管部门进行了批评,责成管理部门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欢迎批评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