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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百年党史 践行“我为企业办实事”入园区企业 辅导机动车发票新办法

 时间:2021-05-08 11:18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按照忻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企业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结合近期开展的山西省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把学习党史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组织服务团队深入园区汽车销售企业就《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进行了专题辅导,力争达到“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

  2021年5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将在全国试行。新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生产、销售全流程的发票使用行为,为纳税人提供更便利的开票服务,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

  为使《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宣传辅导列为今年政策服务团队专题辅导的重点内容之一。4月28日,组织政策服务团队在忻州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举办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政策专题辅导会。

  “这次学习真是一场‘及时雨’,税务局的同志们认真讲解了《办法》内容,让我们清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方面的新规定,熟悉了办法实施后机动车发票全链条管理的理念,掌握了机动车发票使用的基本要求,为下一步规范使用机动车发票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忻州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寇女士说。

  通过这次辅导,税务部门共对10户汽车经销企业,40余位汽车销售企业财务人员、开票人员进行了政策培训,现场解答了企业提出的问题,指导企业完成了核实归类和开票系统升级,为5月1日《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试行做了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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