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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时间:2019-11-21 17:59       大    中    小      来源: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张静

  11月21日下午,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全体在五楼会议室共同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胡风岚主任宣读了全文。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最新版出台了。新的土地管理法指出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胡主任要求每一位同志都要认真学习新的土地管理法,切实做到学法懂法,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知法守法等方面提高自身素质,真抓实干,全身心地投入到土地储备中心的工作上来,为开发区的转型跨越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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