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01 16:00 大 中 小 来源: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王文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097号),确定84个项目作为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忻州经济开发区核心区东片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位列其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忻州经济开发区核心区东片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将开展试点项目业主确定、股权结构、配电区域划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办理等工作,加快推进试点落地,务实开展试点项目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