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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年终岁尾消防安全工作

 时间:2023-11-20 17:28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

  11月16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深刻吸取“11·16”吕梁离石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属煤矿集团及中央驻晋煤矿企业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好年终岁尾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11·16”吕梁市永聚煤业有限公司联建楼浴室火灾事故暴露出部分单位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管理混乱、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认清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要聚焦矿山企业地面区域,深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各地要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各级住建、行政审批部门要强化对矿山企业地面建(构)筑物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各级应急、能源、住建、矿山监察、消防等部门,要立即联合对辖区矿山企业地面区域建筑(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各级矿山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各尽其职,进一步采取过硬措施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执法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省属煤矿集团、中央驻晋煤矿企业要指导所属煤矿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检查巡查、消防宣传、疏散演练等职责,确保安全自查到位、隐患消除到位。

  要着眼冬春实际,立即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盯人员密集、敏感特殊、混合生产经营、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责任不明晰、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缺乏统一管理等突出问题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从严用足用好查封、罚款、警告、拘留、关停等措施;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前移关口,形成震慑。

  《通知》指出,要广泛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严格值班值守,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针对岁末年初工作规律和特点,狠抓各方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统筹做好当前各项消防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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