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开发区

相关文件

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专班的通知

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专班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3-17 17:35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经济开发区综合数据信息中心

  一、起草背景

  经过多年投资建设,忻州经济开发区在项目建设发展方面形成了一批存量资产,存量资产类型不一,有效利用起来才能更好的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2022年以来,中央、省、市先后出台“盘活存量资产”相关文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致力于解决存量资产从盘活到经营和退出的路径。在此基础上,结合忻州经济开发区实际情况,成立“盘活存量资产”工作领导机构,以求打通闲置资产低效配置的堵点。

  二、相关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文件、《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56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2022]103号文件)。

  三、目的意义

  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为项目投资做好资金储备,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

  四、主要内容

  1.成立“盘活存量资产”领导组

  2.成立“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专班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