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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26 17:50       大    中    小      来源:开发区财政管理运营部 夏侯文曦

  一、政策背景

  为了使开发区内各部门、各单位人员报账员、固定资产管理员、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等尽快理解与熟练掌握二次改革后新的报账流程、财务规则,合理编制财务预算,严格节约支出,合规合法、高效安全使用财政资金,构建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出台了《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忻开管发〔2021〕50号),作为指引开发区财务管理、资金支出、会计核算的基本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十章,共计四十一条,分为总则、管理的具体内容、附则三大块,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本章共七条,主要明确《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原则、任务和管理方式。

  (二)财务预算管理。本章共四条,主要阐述预算单位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按照年度预算执行支出。

  (三)收入管理。本章共一条,主要强调各类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国库,按规定开具票据,及时入账。

  (四)支出管理。本章共六条,主要明确支出的分类及对应适用范围、支付流程,引入绩效责任制,严禁将基本支出挪作他用。强调会议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及政府采购方面需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对专项经费及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作进一步细化。

  (五)公务卡管理。本章共八条,主要明确个人使用公务卡的适用范围、报销流程、使用规范。

  (六)固定资产管理。本章共四条,主要阐述固定资产的标准及相关管理方式,明确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处置工作的要求。

  (七)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本章共三条,主要明确审批原则和审批权限,规范报销流程。强调资金使用应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其次保障入区项目及园区建设资金的需要。重大项目支出由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

  (八)财务监督。本章共两条,要求各预算单位指派1名人员作为报账员,报销时杜绝发票作假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不予报账。

  (九)会计档案管理。本章共三条,主要针对部门内部,阐述会计档案的装订保存、调阅手续、销毁步骤。会计档案需要遵守保密规定,未经相关手续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十)附则。本章共三条,主要明确《办法》的实施日期和负责解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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