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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经济开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时间:2018-02-14      来源:忻州市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应急办

  一、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综合能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冷静,按程序处置来文来电,做好值班记录。 

  四、加强工作协调,会同有关局(室)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注意收集突发事件的重要动态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事件1小时内从事发地报省政府,同时报市政府;较大(Ⅲ级)事件1小时从事发地报市政府1小时内从市政府报省政府;一般(Ⅳ级)事件1小时内从事发地报市政府)。 

  六、爱护值班室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作,确保通讯网络畅通。 

  七、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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