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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6911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18-02-14 |
发文机关:忻州市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应急办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经济开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2018-02-14 |
时间:2018-02-14 来源:忻州市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应急办
一、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综合能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冷静,按程序处置来文来电,做好值班记录。
四、加强工作协调,会同有关局(室)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注意收集突发事件的重要动态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事件1小时内从事发地报省政府,同时报市政府;较大(Ⅲ级)事件1小时从事发地报市政府1小时内从市政府报省政府;一般(Ⅳ级)事件1小时内从事发地报市政府)。
六、爱护值班室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作,确保通讯网络畅通。
七、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